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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业内“合理避税”内幕多 政策还是有漏洞

  • 时间:2012-07-18 11:09
  • 来源:汽车商报
  • 作者:贝拉编辑

家住通州的蒙山(化名)想买辆二手车代步,没想到的是一个经营公司和经纪公司就把他弄得晕头转向。

日前,蒙山在花乡二手车市场看中了一辆2008年出产的二手捷达轿车。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他与一家二手车经销商达成了初步协议。可就在当天下午准备正式签约时,蒙山却在合同中发现了问题:销售方的名称写的是xx经纪公司,而店内墙上却挂着xx经营公司营业执照。这让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和谁交易。

而对方却不以为然:“我们既是经营公司也是经纪公司,这么做就是为了不交税,对你们没什么损失。”尽管对方一再解释,但是蒙山为了安全起见,还是放弃了这次交易。

合理避税

6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表公告加强二手车市场税收管理。决定从2012年7月1日起,对从事二手车经营公司征收2%增值税。而如果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则不征收增值税,即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虽然行文没有对上述三种交易形式下明确定义,但是业内人士都肯定说道:“此规定直指二手车经纪公司。”

很多人喜欢用“中介”来形容二手车经纪公司工作性质。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沈荣介绍,在北京等地区,由于二手车经营公司审批受到约束和限制,众多公司都是通过经纪业务开展二手车工作。经纪公司只要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注册,由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证明,就可开始运行。沈荣表示二手车经纪公司都是有车但自己不买不卖,过户由买卖双方进行,经纪公司只收手续费。

同样是从事二手车买卖业务,经营公司要交2%增值税,而经纪公司则不需要。沈荣告诉本报记者:“蒙山遇到的情况就是经营公司为了‘合理避税,这个还不能说是逃税。商人都有趋利行为,这个可以理解。”

合理避税可以理解,国家却损失不少税收。沈荣曾给记者算过一笔账: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二手车累计交易量达433万辆,累计交易额达2108.8亿元,按照商务部统计的二手车交易均价(6万元)来计算,如果正常的经营公司每销售1辆二手车,按照2%的增值税率来计算,就应该缴纳1200元的增值税。从目前来看,中国的二手车交易大约只有30%是通过经营公司,其他70%都是通过经纪公司卖出去的。

如果按照去年433万辆(应纳增值税额52亿元)的二手车交易量计算,其中“避税”金额就高达36.4亿元。

管理漏洞?

虽然沈荣强调国家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就是对二手车经纪公司的规范,因为规定要求只要不满足三条中的任何一条,经纪公司就得交税,但是据他介绍,现在的经纪公司一般是先垫钱后过户。把钱给了卖家,等车由经纪公司卖出后,两个买卖人再进行过户,这种行为虽然违反了第一条,但真正交税的却少之又少。据媒体报道,一些经纪人根本不知道有增值一说。

车易拍市场经理陈茉怡对本报记者表示:“国家对二手车实行税收是说明对二手车市场有了关注,这是好事,但是有政策没执行,结果还是一样。”

据了解,正常情况下只要有十万元注册资金就能成立二手车经纪公司。较低的门槛和管理松散给二手车经营公司“套壳”经纪公司提供方便,而经纪公司模糊的经营范围也让国家税收政策落不到实处。

早在十几年前就研究过二手车市场交易情况的全国乘联会秘书长饶达对本报记者表示:“经纪公司本身就不能进行贸易。现在中国二手车市场太混乱了,必须出台相关的法规进行治理,不能让他这样发展下去,如果发展下去的话,别的行业也会被搅乱。”

政策无力

“我们也希望结束这种混乱局面,对于买方和我们经纪公司都有好处。表面上看好像我们在税收上占优势,但实际上真正得到利益的还是那些有实力、经营规模大的经营公司。”一位二手车经纪人士向记者说道。

上述种种,相关部门也开始关注。据沈荣透露:“就税率这块,很多专家期望税率趋同,有关方面也已经在做调研,但是税收政策牵一发动全身,涉及相关行业。比如拍卖公司40%的增值税是根据拍卖行业的情况指定的,不是汽车行业。而且税收调整比较复杂,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

程序复杂让一些专家对税收调整不报希望,他们更希望在市场上做调整。

据悉,“现在随着4S店二手车业务的开展和二手车第三方拍卖平台的发展,市场越来越透明,车况也越来越透明,过去经纪公司一年倒卖十几辆就能维持利润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相反,他们还要与4S店建立联系,或者成为二手车第三方拍卖平台会员保证车源。”沈荣对记者表示,由于政策因素,北京二手车销路越来越远,经纪公司逐渐暴露出“鞭长莫及”的弱点

(责任编辑:约翰)